通用名(藥品名稱) :呋塞米注射液
規格
:2ml:20mg
劑型
:小容量注射劑
批準文號
:國藥準字H35020028
平均日用量 :
1.成人
(1)治療水腫性疾病 。緊急情況或不能口服者,可靜脈注射 ,開始20~40mg ,必須時每2小時追加劑量 ,直至出現滿意療效 。維持用藥階段可分次給藥 。治療急性左心衰竭時 ,起始40mg靜脈注射 ,必要時每小時追加80mg ,直至出現滿意療效 。治療急性腎功能衰竭時 ,可用200~400mg加於氯化鈉注射液100m1內靜脈滴注 ,滴注速度每分鍾不超過4mg 。有效者可按原劑量重複應用或酌情調整劑量 ,每日總劑量不超過1g 。利尿效果差時不宜再增加劑量 ,以免出現腎毒性 ,對急性腎衰功能恢複不利 。治療慢性腎功能不全時 ,一般每日劑量40~120mg 。
(2)治療高血壓危象時 ,起始40~80mg靜注 ,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腎功能衰竭時 ,可酌情增加劑量 。
(3)治療高鈣血症時 ,可靜脈注射 ,一次20~80mg 。
2.小兒
治療水腫性疾病 ,起始按1mg/kg靜脈注射 ,必要時每隔2小時追加1mg/kg 。最大劑量可達每日6mg/kg 。新生兒應延長用藥間隔 。
藥品本位碼
:86904784000839
適應症 :
1.水腫性疾病 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 、肝硬化 、腎髒疾病(腎炎 、腎病及各種原因所致的急 、慢性腎功能衰竭) ,尤其是應用其他利尿藥效果不佳時 ,應用本類藥物仍可能有效 。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急性肺水腫和急性腦水腫等 。
2.高血壓 一般不作為治療原發性高血壓的首選藥物 ,但當噻嗪類藥物療效不佳 ,尤其當伴有腎功能不全或出現高血壓危象時 ,本類藥物尤為適用 。
3.預防急性腎功能衰竭 用於各種原因導致腎髒血流灌注不足 ,例如失水 、休克 、中毒 、麻醉意外以及循環功能不全等 ,在糾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時及時應用 ,可減少急性腎小管壞死的機會 。
4.高鉀血症及高鈣血症 。
5.稀釋性低鈉血症 尤其是當血鈉濃度低於120mmol/L時 。
6.抗利尿激素分泌過多症(SIADH) 。
7.急性藥物毒物中毒 如巴比妥類藥物中毒等 。
貯藏條件
:常溫
貯藏說明 :遮光 ,密封保存 。